第二百一十二章 逝去的青春,表演的理论(1/ 2)
“Withthe13thpickinthenineteenninety-sixNBAdraft,theCharlotteHornetsselectKobeBryantfromLowerMerionHighSchoolinPennsylvania……”
当贴着络腮胡,脸扣蛤蟆镜,头戴鸭舌帽的罗兰看着满头银发的犹太老头与身着黑西装,脖系蓝色花领带的黑人小伙握手相笑时,坐在观众席上的他,眼闪泪花。
随着对方按部就班的走完流程,钻进后台接受采访,只为目睹方才一刻的罗兰,也顺势起身,将脑袋上的帽子放在座位上,而后一身轻松的离开了选秀大会现场。
牵着凯特的手,漫步在东卢瑟福的街头,对于罗兰而言,穿越之初,给自己定的九六年最大目标已经实现,又或者说,当初和迈克-莫哈米一同看湖人比赛时放下的狂言,已经完成了一半,而剩下一半嘛,那自然是买件八号球衣,让对方给自己签名了。
当然了,凯特其实并不明白,罗兰现在,究竟是何种状况。
她本以为罗兰之前只是在开玩笑,什么年轻小伙,什么十三顺位,这些不过是他想要来看选秀大会的说辞罢了,但真当她陪着罗兰走完八英里的路程,钻进会场,坐下观礼后,她才明白,罗兰所言非虚,因为之前的十二个人里,只有那个六英尺的状元让他另眼相待。
“你认识他?”看着那张难掩笑意的面庞,凯特认为罗兰是在为对方高兴。
于是便顺势说道:“夏洛特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空气比洛杉矶好多了。”
What?
正沉浸于前世记忆的罗兰闻此言语,先是一愣,旋即摇头道:“No,No,No……”
“我不认识他。”
“而且他也不会待在夏洛特,他会去洛杉矶。”
等等……
如此话语,令想要继续搭话的凯特就是一懵。
你不认识他,那你为什么要专门跑一趟?
你不认识他,那你怎么知道他要去洛杉矶?
昂头扫了一眼,捕捉到罗兰眼角晶莹的她缓缓地在心中打出了个问号。
她觉得,罗兰有问题。
若是让罗兰知晓凯特心中所想,那他也会大方地承认,自己就是有问题。
专注科黑十几年,居然黑出感情了。
这是真叽儿丢人!
如果说电影是罗兰上辈子所热爱的事业,游戏是工作之余的迷恋。
那么篮球,就是他工作之余的放松。
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哪一年接触的篮球了,但他知道,他是在大姚进入美职篮联盟之后,开始黑的科比,而理由也很简单,喜欢邓肯,讨厌湖人,因为当时湖人是最强的。
在互联网一片荒芜的年代,拥有球迷身份的网民,又有多少是了解数据、效率这些玩意的?
在别人吹捧科比的时候,家有电脑的罗兰则畅游在网络的海洋里,一边玩着《梦幻西游》,一遍在那儿了解各项数据的含义,而每当发现科比这场效率极低,简直就是毒瘤时,他就会和捡到了宝藏一般,去学校狂打那些科密的脸。
不仅如此,在YouTube没有被墙的年代,他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学习GIF的制作,寻找‘老大尽力了’等各种素材,毫不夸张的说,日后在影视行当里混不下去时,他所谓的阿婆主事业,全都是靠着当年黑科比时的自学,而点出来的天赋树。
那狗啃一样的英语,都是在没有机翻的年代,为了扒外网新闻黑科比,而硬凿出来的。
他会为马刺击败湖人趟进西部决赛而兴奋,也会为科比带走火花而神伤,他会为马刺吊打小皇帝而欢呼,也会为湖人在黄绿大战中连扳两场获得总冠军而失落。
但当罗兰上辈子看了湖人打勇士的转播,亲眼瞧见屏幕上的科比捂着脚踝痛苦倒地,下场检查接着又上场罚球时,他忽然觉得脑子空空的。
而等他之后刷到科比跟腱断裂的新闻后,他忽然发现,这么多年来,口口声声表示喜欢邓肯,但到最后,竟然是科比的比赛看得最多。
思绪一拉,邓肯的经典画面已经模糊,反倒是科比负角度打哈登,骑马射箭绝杀热火,双杀开拓者……这些当年被他喷为效率极低的打法,记忆犹新。
退役六十分那一场,还把他给看哭了。
罗兰原以为邓肯才是自己的青春,但到头来才发现,帅,才是一辈子的事。
60E的青春,是粉科比,罗兰的青春,是黑科比,Mambaout,青春永逝。
想到这儿,罗兰忽然笑了起来。
与之一同压马路的凯特再次用奇怪眼神扫了他一眼,她觉得罗兰的状态很不对。
“你有心事?”十指相扣的凯特停下脚步。
她觉得罗兰似乎是有大事瞒着自己,“如果说之前,你给我的感觉是沉稳,成熟,像是中午的太阳,心理年龄足以碾压一堆年轻人,但今天,你给我的感觉怎么像是个老头?”
“老头?怎么可能?”同样停下脚步的罗兰摘下墨镜,虽然眼角通红,但脸上,却洋溢着幸福,“我刚刚瞧见了我逝去的青春,我觉得我现在活力四射!”
“逝去的青春?”
当凯特听到罗兰的话语后,她整个人都像‘他强任他强,老子尼克杨’的杨少侠一样满脸问号,她真的很想回敬一句‘你都比我小三岁,你哪来的青春可以逝去?’。
可等她发现,罗兰那双眸子比之前过往的所有时候都要清明时——
心中那股诧异,也随之压下,取而代之的,则是满眼的好奇。
“Okay,那我有幸倾听,你青春的故事吗?”
一听这话,罗兰想都没想直接就拒绝了,“呃……我的故事很枯燥,你不会感兴趣的。”
罗兰越是这么说,凯特的双眼也就越放光,挺了挺鼻子,对罗兰这种敷衍很是不满,但她也没逼迫,而是转而问道:“我其实一直都不清楚,你喜欢篮球……”
“而且我之前似乎压根就没有听说过你会打篮球的传闻?”
“当然了,你要是觉得一个人说小时候的糗事不好意思,那也没关系……”
“我可以先说我过去的二十年嘛……”
诶!
这个可以有!
作为一个不占便宜会死星人,在听到凯特这样的奇怪要求后,罗兰顿时就把脑袋点的和打桩机似得——青春嘛,啥时候都能回忆,妹子的糗事,那可是错过这村就没这店了!
那副贪小便宜的举动也瞧得凯特是无语至极,不过她本来就想挖罗兰的故事,于是便没再罗兰的态度上计较过多,拉着他继续向前时,潮水的回忆,也涌现而出。
“我小时候生活的雷丁,那儿每年的八月份,都会举办英国最大的音乐节,就连滚石乐队都在那儿演出,大卫-鲍威更是那儿的常客……”
“大卫-鲍威?就是那个唱《改变》的?”凯特刚一开口,罗兰便打断了她的讲述。
“对,你知道他?”凯特意外的回问:“可我们相处的时候,你不怎么听他的歌啊!”
“我当然知道他,在《小鬼当家》试镜的时候,我还是靠弹唱了《改变》,才打动的约翰-休斯呢!他还夸我弹得好!”这也不是什么秘密,罗兰压根就不用隐瞒。
“可我记得你之前在金球奖上弹唱红骨头乐队的歌时,那可是一场灾难……”
凯特压根就没给罗兰留面子。
“别乱说,我当时明明是轰动全美!”罗兰连连否认。
“是嘛?那你告诉我,你后来为什么放弃吉他了?”凯特压根不信。
“我只是不喜欢吉他了!”罗兰死鸭子嘴硬。
“那你不打篮球也是因为不喜欢篮球了?”凯特把话题转移到了自己感兴趣的地方。
“当然不是!”罗兰理屈词穷。
“因为拍戏太忙了?”凯特再次给罗兰找了个理由。
“我都是全世界公认的最闲A+list了,我怎么可能忙啊!”
罗兰不好意思用这个理由,“九零年的时候,我还打球的。”
“那都是六年前了啊……正好是你刚入行的时候?”凯特用怀旧的语气发出了第三问。
听她这么一说,罗兰也有些怀念,这一转眼,都六年多了啊!
“是啊……六年了……我入行……六年了……”
“而上一次的对手,现在也应该是一个精神小伙了……”
事实上,一个人是否愿意和另一个人分享过往,完全取决于内心是否抵触。
如果换做罗纳德-佩雷尔曼的私人晚宴之前,罗兰和凯特绝对不会去聊这些事情,现在嘛,穿越重生这种事情不会说,其他无伤大雅的内容,两人倒是交换了个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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