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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罗伯特--李(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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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霍华德小姐来了!”这天,唐宁正在纠结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做“文抄公”的时候,卡洛琳进来汇报道。

“哦,让她进来吧!”唐宁随口答道。

虽然唐宁只是随口一说,但卡洛琳听后却是心头一震,因为主人从来都不让客人进入他的书房,而今天却让霍华德小姐进来,难道她以后真的会是自己的女主人?

怀着这个复杂的心理,卡洛琳非常礼貌的将斯嘉丽迎进了书房,一进门斯嘉丽就有些讶异的问道:“托尼,你在写东西?”

唐宁点点头答道:“恩,我在试着模仿爱伦坡先生写侦探小说!”

“可以给我看看么?”斯嘉丽问道。

唐宁迟疑了一下,然后答道:“倒不是不可以,不过我还没有写完。”

斯嘉丽误以为唐宁这是不想给她看草稿,于是大度的说道:“那就等你写完了再给我看!”

没想到唐宁却苦笑一声道:“估计我是写不完了,因为真正自己写的时候,才发现写小说有多难。”

事实上唐宁说的是实话,穿越之前他看许多前辈的第一桶金都是靠做文抄公获得的,但真正一上手他才发现这个难度太大了,即便自己清楚的记得福尔摩斯的情节,也不那么好抄。

首先他没有那些前辈的记忆力,能把十几万乃至几十万、上百万字的小说都背下来,他只记得大致情节,所以现在做的基本上就相当于写一个同人,毕竟他的主角不可能再叫福尔摩斯。

这点还算好办,真正麻烦的是文风,唐宁笔下还是穿越之前中国网文的风格,但现在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新奥尔良,这种文风肯定不行,所以必须得改成符合这个时代和环境的文笔,这对唐宁来说就太难了。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时代可没有电脑和手机,只能自己拿着钢笔一个字一个字的在稿纸上写,天知道唐宁都已经多少年没拿笔写一百字以上的文字了,这冷不丁要写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手指和胳膊根本就受不了,没写几千字就酸痛的不行。

再就是文字的问题,既然是在美国,那么投稿就必须得用英语书写,可问题是唐宁发现自己用英语进行“创作”的时候毫无感觉,要知道码字是一项极为讲究感觉或者状态的工作,很多写手和作家的怪癖其实都只是一种能够让自己进入写作状态的小习惯(比如我就是、如果字体和界面不调整成我习惯的样子,我就会觉得异常的不舒服甚至是别扭,这种状态下是没法进行码字的、起码是没法顺畅的进行码字。)

作为一个中国人,唐宁所习惯的书写和阅读方式自然都是中文,现在看着一行行的英文他是别扭无比,最后他只能使用了一个极为麻烦的做法,那就是先用中文将脑中的构思都写出来,然后再用英文进行誊抄,这样的速度自然是奇慢无比。

所以现在唐宁开始考虑放弃“文抄公”这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反正现在自己又不缺钱。

就在唐宁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斯嘉丽对他说道:“托尼,后天晚上弗里克叔叔要举办舞会,你来做我的舞伴好不好?”

“这当然是我的荣幸,可是我的舞跳得并不好!”唐宁有些尴尬的答道。

而斯嘉丽则满不在乎的答道:“没事儿,到时候我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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