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九日焚天 > 第八百五十五章 般若多罗密

第八百五十五章 般若多罗密(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你有乌龟壳我就打不烂了吗?”孙正风哂笑一声,手掌一探,压下。

金色剑芒狂飙,再斩。

“铛”的一声巨响。

那青铜色巨鼎嗡嗡作响,通体震颤不已,虽然没有碎裂,但那散发出的青铜光芒却是闪烁不已,似乎下一瞬便要破裂。

王门主暴吼一声,双手抽风般不停掐诀,御使着巨鼎拼命抵挡。

谁知孙正风右手一挥,光华闪烁间,手中也有一柄金剑闪现而出。

“双剑合,天地颤!”

孙正风低吼一声,头顶金剑蓦地一沉,竟瞬间与手中金剑合二为一,霎时间,一股强横至极的气息,自金剑内弥漫而出。

“斩!”

了声断喝,孙正风手中金剑一挥,剑芒飙射,朝着那巨鼎斩下。

“咔嚓!”

这一次,巨鼎根本不能抵挡,被那金色剑芒直接斩裂成两半。

狂暴绝伦的冲击波,打在了王门主身上,直接破开了他的护身罡气层,其暴退的身形顿时一慢。

便是这一慢,立刻便被那金色剑芒追上。

“噗嗤”一声闷响,王门主的身体顿时炸裂而开,血肉横飞,瞬间便化为了一滩烂泥。

截仙门门主,竟然被孙正风杀了!

场面立时死寂一片。

上清宗一行人,心中大为振奋,只觉对逃出去的希望又大了几分。

而劳护法一行人,却是震骇不已,目瞪口呆。

谁也没能料到,短短几个回合,实力强横的截仙门门主,竟然就被斩杀了。

这实在是太出乎人意料了!

而且,整个过程快如电光石火,即便是想救援,也根本来不及。

更何况,没有一个人认为,王门主会败。

就更加不会想到王门主会死。

一时之间,那些人俱都震惊莫名,陷入了暂时的呆滞。

好半晌。

那一行人似乎才回过神来,立时叫骂声一片。

“他居然敢把王门主杀了!这是丝毫没有把我们放在眼中啊!”

“一定要将他点天灯,熬炼神魂千万年!”

“杀了他给王门主报仇!”

……

立时,便有三人跳了出来,要对孙正风动手。

“呵呵,想要倚多为胜,看来,你们也就这样嘛!”孙正风丝毫不惧,哂笑道。

“你们退下!”劳护法轻声喝斥道。

三人的身形一滞,却是很快退了回去。

飘月宗劳护法的命令,他们哪敢不听。

“你杀了王门主,罪过就大了!”劳护法踏前一步,神色阴沉的望着孙正风。

“早已是必死之局,我还会顾忌吗?我不杀他,你们就会放过我们?”孙正风鄙夷的笑道。

“你看的倒是很透彻!”劳护法阴冷一笑。

“这不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孙正风云淡风轻。

“想好怎么死了吗?”劳护法手指一点。

“废话少说,放马过来!”孙正风冷声喝道。

“真以为自己很厉害了吗?”劳护法目光一寒,不屑道,“我可以让你先出手!”

孙正风目光一凝。

亲眼见他斩杀了王门主,还敢让他先出手?!

这么自信?

难道,这劳护法,也是帝境不成?

想到此处,孙正风心中一冷。

今天,有些不妙了!

他手一抬,金剑一动,无尽剑气迸发,撕裂虚空,朝着劳护法斩去。

剑气森寒,剑芒夺目,斩天灭地,气势如虹,大有横推千里之势。

这一剑,速度快到了不可思议,仿如缥缈的幻影一般,仅仅只是一闪,便逼近到了劳护法身前。

眼看着,下一瞬,那金色的剑芒,便要没入劳护法的身子里。

可劳护法,却仍是大喇喇的站在那里,左手负在背后,脸上挂着不屑的意味。

下一瞬,劳护法身上的气势,轰然爆发。

如同滔天巨浪凭空起,绝地火山猛喷发,骇人至极的气息威压,震慑苍穹,席卷天地。

孙正风双目骤缩。

“帝境!真的是帝境!”他在心中狂呼。

便在此时,劳护法动了。

右手轻抬。

一道掌影狂飙而出,速度快到了极点,肉眼根本捕捉不到其轨迹,甚至比那金色的剑芒还要快!

就连刘官玉,也只能看到一道模糊的影子。

下一瞬,那道掌影,已然抓住了那金色剑芒。

“这,怎么可能?!”

一时间,两声死寂一片,悄无声息,连呼吸和心跳声都没有了。

河水,似乎停止了流动,轻风,似乎驻足在了半空。

这简直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那劳护法竟然只用一道掌影,便抓住了那迅捷绝伦,锐利无方的剑芒!

这出招速度之快,角度之准,力道之大,令人心神震骇,心悸不已。

“你……”

孙正风心中,也是掀起了惊涛骇浪,疯狂的运转体内的元气,朝着金剑之上汹涌而去,又是闪电般斩出一剑。

“剑法不错,只可惜,它伤不了我。”劳护法轻喝一声,右手一翻,空中那抓住剑芒的掌影猛然一震,一甩,将竟那剑芒反手打出。

“咻!”

这一道剑芒,竟被劳护法用作了自己的武器,迅雷般斩向了袭来的剑芒。

两道金色剑芒悍然相撞。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福德天官我有一本万世书西游:我孙悟空才不要大闹天宫大商解签七年,才知是封神加钱真君:从提取人生副本开始儒圣顺着网线打人的日常以力证道:从莽牛大力拳开始仙笼武当小道童
返回顶部